加拿大难民“新政”大变天:超过一年不申请,可能直接失去资格!
最近,很多客户都在咨询同一个问题:
- “听说加拿大难民政策变了?”
- “超过一年就不能申请了?”
- “以前来过加拿大,现在还能递交难民申请吗?”
- “我是前几年递交的难民申请,会不会被取消?”
事实上,加拿大正在推进近十年来最严格的一轮难民制度改革。
其中,最受关注的就是 C-12 法案(Bill C-12)中的“一年规则(One-Year Rule)”。
新政核心变化:一年规则(One-Year Rule)
根据新规定:
如果申请人:
- 在 2020年6月24日之后首次进入加拿大;
并且 - 在入境加拿大 超过一年后才提出难民申请;
那么:
该难民申请可能会被直接认定为“不符合资格(Ineligible)”,而不会进入 IRB(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)听证程序。
这意味着:
不是普通意义上的“拒签(Refused)”,
而是:
- 根本无法进入正式难民审理程序;
- 无法获得 IRB 听证机会;
- 很多案件甚至可能被直接终止。
这与过去的政策相比,是非常重大的变化。
两个关键时间点必须注意
1)2020年6月24日
这是“一年规则”追溯计算的重要起点。
2)2025年6月3日
新规适用于此日期之后提出的难民申请,并带有一定追溯性。
C-12 新政常见情况解析
哪些情况“符合”一年规则要求?
情况一
申请人在 2025年6月3日之前已经递交难民申请,不受影响, 申请可以继续。
情况二
申请人在 2020年6月24日之前已经来到加拿大,并且之后一直没有离开加拿大。
→ 虽然现在已经超过一年,但仍然可继续申请。
情况三
申请人在首次入境加拿大后 一年内提出难民申请。
→ 符合规定。
情况四
2020年6月24日之前,申请人曾来过加拿大,之后离境;
2020年6月24日之后,申请人第一次再次入境加拿大后,一年内提出难民申请。
→ 符合规定
哪些情况可能“不符合”?
情况五
2020年6月24日之前,申请人来过加拿大,之后离境;
2020年6月24日之后, 申请人有单次或者多次入境加拿大。但在 2025年6月3日之后才提出难民申请,并且在2020年6月24日之后第一次入境加拿大到申请难民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。
→ “不符合资格(Ineligible)”。
特别提醒
很多人误以为:
“只要人在加拿大,就随时可以申请难民。”
但在 C-12 新规实施后,这种理解已经发生重大变化。
尤其是:
- 曾经来过加拿大后离境的人;
- 持旅游签、学签、工签长期停留的人;
- 已经在加拿大居住超过一年的申请人;
都需要重新评估自己是否仍然具备申请资格。
由于新政策涉及追溯适用、资格认定及 IRB 程序问题,建议尽早咨询专业移民律师或持牌顾问,避免因时间问题失去申请机会。
此文章由理想移民留学集团移民部提供,理想移民有30年从事加拿大移民申请的丰富经验,有大量正式获批的移民经典成功案例与您分享。
如果你有其他问题,请拨打4162998000,定能得到满意的解答。理想移民留学集团有三十年口碑,由资深移民专家翁徐炯Jeff Weng 先生与西人大律师主理。
选择“理想移民”, 实现移民理想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