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官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婚姻的真实性呢
近几年,加拿大移民部对各类移民政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。在移民部长广收民意的前提下,每个移民类别改革后似乎更人性化,有些甚至开出了新的辅助的移民类别以达到更符合民意的效果,但当真正仔细咀嚼申请的每一条要求,却又觉得这门槛比以前更高了,特别是对像中国等母语非英语国家来说,感觉现在好像很多条移民路都被堵死了。当然,每条新政的提出和实施,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。但每年移民局公布的移民人数还是那么多,移民的大门关的关,抬高的抬高,哪来这么多申请人呢?近几年当然不用担忧,因为有那么多积压资源供筛选。但是这么多的移民类别中,夫妻担保这一家庭团聚类别是完全不受影响的。移民部近两年的打击假结婚的行动,更纯净了这一类别的申请人。申请人虽然较以往减少,但成功率却大大提高。根据本移民公司2012年该类别的统计,成功率为98%。
自2012年10月25日之后递交的夫妻担保申请表,当在海外的配偶收到移民纸时,上面会有一句话要注意“Conditions: Must cohabit in a conjugal relationship with your sponsor for continuous period of 2 years after the day on which became PR”,意思是“条件:当配偶登陆加拿大成为移民那天起,必须和担保人一起居住并保持2年持续的夫妻关系”。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,移民身份将会取消。关于这一附加条件,推出时已争议得沸沸扬扬,有支持有反对,在此不再赘述,仅提醒申请人一定注意这一事项。
夫妻担保申请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婚姻的真实性。那么移民官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婚姻的真实性呢?根据我们丰富的申请经验,香港和北京的移民官主要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来判定。如果资料齐全,有足够的可信度,移民官可能不需要面谈就会批准你的申请。相反,如果证明材料说服力不强,或者移民官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了疑问,就会要求申请人面谈。所以要增加夫妻担保的成功率,第一步就是在递交申请前做多方咨询,并且聘请深资有经验的移民顾问,递交详细齐全的材料和相关证据,令移民官满意或挑不出任何疑问,争取免面谈。而根据我们大量的多伦多上诉庭担保上诉成功案例,法官在审核夫妻关系真实性时,主要会考虑以下各种因素:
1.双方结婚的动机。
2.双方从交往开始到结婚的时间长短。
3.双方真正在一起相处的时间。
4.双方在会面、订婚和/或婚礼过程中的安排。
5.婚后的生活情况, 包括蜜月及担保人回国访问配偶的次数及访问的时间长短。
6.双方对彼此过去离婚史的了解程度。
7.双方婚前婚后持续联系和沟通的频繁程度。
8.对彼此经济资助及双方名下共同财产的情况。
9.对新家庭中的对方子女的了解程度以及抚养费, 访问子女情况的了解程度。
10.对彼此家人的了解程度和联系。
11.对彼此日常生活的了解程度。
现在移民部提倡网上服务,包括网上申请、跟进、移民部和客户/代表顾问和律师之间的联系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,效率提高了很多。现在配偶担保从递交申请到收到签证,北京和香港的平均树立时间约6个月,但是2、3个月就收到签证的大有人在。所以资料准备的完整性是缩短申请时间的重要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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