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nuary 8, 2015 in 沙省

萨省省提名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具备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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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最低个人净资产额30万加币 (包括房产、有价证券、现金、公司股份等)。
• 有据可查的在过去5年内至少有3年生意经验或在成功企业中丰富的高层管理经验。
• 能够申请到签证来加拿大进行商务考察。
• 在获得提名后向省政府交纳7.5万加币,作为保证在萨省创办或购买生意的押金。
• 在获得永久居民签证之后,申请人在萨省从事商业活动的最低投资额为15万加币。当申请人投资资金到位并成功经营6个月后,萨省政府可将7.5万加币的押金退还给申请人。
• 若申请人不在萨省居住并投资,7.5万押金将不予退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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